前日看香港回归祖国十年特别节目《岩松看香港:居者有其屋》,很有感触。香港的“公屋”与“居屋”,已实现了香港55%市民“居者有其屋”愿望。香港1978年开始推出的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到2009年,所有的居屋卖掉之后,这个与居者有其屋的计划就完成了它历史的任务。
“公”与“私”相对,只要程序合法,条件合格,人人可住。“公屋”理解成我们容易了解的语言就是廉租房,很多的人是通过租的方式来获得它的居住权。香港公屋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利用有限的资源为需要住房的香港低收入家庭提供负担得起的安身之地。公屋价格是廉租的,但是生活绝不廉价。新式的公屋内,商场、学校、养老院等设施和绿化设施更加完善。公屋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从10年前的6.6年,缩减到现在的2年之内。
公屋让很多香港人解决了住在哪里的问题,而居屋则让中低收入的人群初步实现了拥有自己住房的梦想。居屋是什么样一个概念呢?可能大家马上会想到的是“居者有其屋”,但是套用一个内地的百姓非常熟悉的一个词语,就是经济适用房或廉价房。尽管居屋的价格低,小区的绿化,配套设施却并不比周围的商业楼盘逊色,尤其是低密度的住宅设计,让很多高档楼盘都望尘莫及。居屋是香港政府推出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便宜住宅。买一套40多平米的居屋,要花大约180万港元,比周边的商品房便宜了60万港元左右。
反之内地,廉价房制度,却由于历史或行政等方面的原因,一直处于聊胜于无的状态。去年2006年“国六条”就要求年内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最后不了了之,现在建设部再次要求在2007年年内建立,我们似乎看到了政府部门治理的决心。改变内地廉价房制度不尽如人意的现状,香港的廉租房制度或许可以作为我们参照的蓝本。
香港政府在公屋补贴方面比较“大方”,公屋租金水平大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这其实相当于每收1港元租金,政府就要补贴3港元。内地各城市至少60%的财政来源于出售土地所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香港过去一年廉租房支出约为160亿港元,占到香港政府整体支出的6%。更应学习的一点是,香港有缜密与严厉的惩治措施。在香港,一旦有人在申请廉租房时弄虚作假被发现,户主将面临至少3倍罚款及坐牢的惩罚。
而温州者,更甚!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吾一二间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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