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区庄村的违建房屋遭邻居贴标语抵制,最终拆除后地上还留下个“利”字——利益的驱动,的确是房中房改造的动因。
何谓“房中房”?通常指的是将一套住房分隔成多间相互独立、互不连通的房间。尽管相关部门从来都不认可这一行为,并常用“严禁”等词汇否认其合法性,然而目前的现实是,“房中房”已经成为出租屋市场中一股庞大的力量,它公开存在,从不避讳,几乎所有的部门也都在有意无意地默认这一事实;相应地,因“房中房”改造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成了一场场“冤无头,债无主”的糊涂官司。
逼停“五个厕所”
街坊大呼“赢得侥幸”
越秀区区庄村55号201的业主当初可能无法想象,他改建房中房的举动会引起整栋楼内几乎大部分街坊的激烈反对,并最终演变成一场集体抗议,事件所引发的连锁反应超出了相关部门的想象,迫使他们不得不强力介入,使得一场本来几乎无望解决的口水官司,很快以自己的被迫退让而收场。但事件暴露出政府相关部门在“房中房”管理上的制度缺陷,让取得胜利的街坊们也不免大呼“赢得侥幸”!
半个月前,越秀区区庄村55号101的业主陈女士开始对楼上整日“乒乒乓乓”的装修工程起了疑心,因为家里的水泥房顶开始莫名其妙地开裂、掉灰,偶尔还会渗水。于是,陈女士强行敲开了201整日紧闭的铁门。“我一看,吓死了,他们竟然修了五个厕所!”两周之后,面对众多媒体的采访,陈女士还是反复提及这“五个厕所”,来表示她的震惊。
一套建筑面积79平米的两室一厅,经过一番开膛破肚,被业主隔成了两间一室一厅(实为大单间)和三个单间,且每间都有独立的厨卫。为此,工人们拆除了几面承重墙,以便重新分隔空间,地面用水泥垫高了约15厘米,用以安放新铺设的排水管道,为了砌一面新的水泥墙,工人们甚至切断了楼内门禁系统的电线。
和其他地方房中房改造的投诉不同,201业主的举动几乎激怒了55号楼内全部街坊。55号楼内住着不少市政园林局的老职工,出于职业敏感,他们意识到201动的这番大手术很有可能危及整栋楼的安全。
陈女士说,他们在6月18日上午找到其所属街道的“综治办”,对方接纳了投诉,但事后毫无音信,当天下午,其又前往法院咨询,对方称,除非现阶段改造工程给她造成了“实质伤害”,否则法院无法立案。
6月19日,陈女士来到城管执法大队投诉,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无权进屋执法。
6月20日,他们又去区国土房管局,对方称自己“没有执法权”。当天下午,感觉投诉无望的街坊们与201业主的妹妹发生激烈冲突,导致警方的介入。
6月21日,街坊们冲进201,强行阻止施工,并张贴标语抗议,最终由街道办和司法所出面才将事态平息。
6月25日,陈女士等人又去区政府信访办,区规划局和区城建执法大队继续投诉,仍没有得到任何明确的答复,然而此时201的业主已经先软了下来,通过街道工作人员传话,表示愿意停止改造,将房间恢复原状。
采访中,多名55号楼居民表示,如果201的业主足够强硬,事情可能真的会走进死胡同,因为“实际上没有哪个部门管得了这个事!”
房东、中介、租客
一条利益链上的蚂蚱
区庄村55号的反“房中房”行动算是有了个圆满的结局,但如果仔细考察“房中房”这个利益链条上的环节,我们会发现,这一个案只能算是一个偶然,不具有任何典型意义,甚至它很难被复制。因为房中房是一个利益相关的链条,房东、中介、租客以至于相关管理部门,都是拴在链条上的蚂蚱,实际上也是利益共同体,相比较而言,反对者的弱势地位不言而喻。
“谁反对?会有谁反对?”业主李先生站在他刚刚改建完毕的房中房内,笑呵呵地反问记者。他的这间复式位于天河南一路六运小区内,这里是广州著名的房中房“重灾区”。李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分隔成4间分别出租,按照大小、朝向和屋内的配备,价格从1400—1800元不等,如果所有的房间顺利租出,租金收入可比改造前提高约一倍。
据了解,这样一套房所有的改造费用,包括新添置的家具电器,总成本不过五六万元。而在另一套房中房内,一套面积约80平米的两室一厅竟被隔成6间出租,每间仅能放下一床一柜,外加一个小卫生间,灶台只能放在洗漱池边。这路房间,房东开价1500元到1600元不等,且已经租出三间,全部出租的话,房东月入租金可能高达近万元,相比之下,改造前两室一厅的月租价,一般不超过2500元。记者在六运小区一带咨询多家房屋中介,提出想租一室一厅或者单间,对方给出的推荐几乎都是这种房中房。中介陈小姐直言不讳地称,如果接受房中房,那么房源大把,否则只能去员村一带碰碰运气了。
对于中介来说,房中房几乎就是一笔“意外之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屋中介人员告诉记者,房屋中介吃的是中介费,一套房变多套,中介费自然水涨船高,且只要“搞定”一个业主,就有多套房源收入囊中,中介何乐而不为?同时,租赁市场对于小户型需求很旺,入手的房中房几乎不用几天就可以成功放租,相比那些大套房要快得多。此外,并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说,禁止为房中房做中介。“市场需求这么大,我们没理由不介入!”
市场需求的确是房中房大行其道的最根本原因。中介陈小姐说,每年七八月份,都会有很多大学毕业新生前来找房,他们的工作地点一般就位于天河北CBD。“他们中有80%会选择房中房,”陈小姐说,和几年前相比,现在的年轻人更注重个人的私密空间,同时对居住便利性要求更高。以前更多的是两三个人合租一个大套间,而现在不少人宁可多付租金,也要住在房中房里。此外,大量收入较低的人员会两三个人合住一个单间,价格也能够接受。“天河南是个宝地,来此谋生的人太多了,有几个住得起大套?”
暨大的毕业生小萍已经收拾好行李,这几天就要搬进六运小区内一个单间了。她坦言,与合租两室一厅相比,这个单间的租金要贵上200多元,且空间非常狭窄,“卫生间几乎和我的电脑桌一样大!”但她还是下了订金。
她说,考研时曾和另一个女孩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结果有一次半夜上厕所,竟然看到对方的男朋友蹲在那里,这次经历让她发誓,再也不与别人合租。此前,她并不满意房中房的狭小,简陋,但经过一个多月的寻找后她发现,只有这些房中房能够满足她的需求:原样的一室一厅几乎找不到,就算有价格也很贵,或者远在员村、冼村等地。“现在我也开始喜欢这种单间了,简单实用,打扫起来也方便。”小萍说。
有鉴于天河南社区严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记者曾以租客名义多次询问中介与房东,租房中房会不会招来有关部门干涉,答案无一例外的是“没问题”。6月26日中午记者来到天河南出租屋管理中心,咨询可否租住房中房,工作人员回答:“这是你跟业主之间的事,我们不会干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没有业主因出租房中房遭到过处罚。
一位房东指着天河南社区悬挂多年的“本小区禁止房中房改造”的横幅说,他的理解是,禁止的是房中房“改造”这一过程,一旦改造完成,房中房成为既成事实,那就无人过问了。就算是改造,事实上也无人能管,“我大门一关,你砸门进来查?”
有的管不了,有的不想管,更多的是乐观其成,这就是现实。
6月27日,大锤砸向区庄村的房中房,但更多的时候,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对房中房都欲管无力。
立法:
改建房中房
只罚1000元?
去年11月,广州市人大公开了《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就对房屋安全使用提出了要求。该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拆改房屋主体结构,超载使用房屋。但该条例在罚责中,只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但业内人士认为,1000元对于私改房屋结构出租赢利的业主来说,不构成威慑力,房屋责任人的违法成本太低。据了解,在五羊新城,一套两房一厅的电梯楼月租金大约为2000多元,如果改造成4个小房间分别出租,每个房间就可以租到1000元左右,这样每月租金收入可以翻倍,在巨大的利益差异面前,行政处罚的效力很难显现。
国土房管局:
房屋安全规定
几乎成了空文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治理房中房的问题主要是监管难和执行难。如果所有室内装修都要监管,是不现实的,但业主一旦有心改造结构,就肯定不会主动上报,只能靠邻居监督举报。据了解,日前天河区国土房管局在检查房中房问题时,甚至被业主拒之门外,因为改建行为大多发生在业主的私人空间,管理部门表示不好介入管理。
根据广州1995年实施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装饰装修负有监督审查的责任,该规定第八条指出,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目前上述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许多老楼盘的房屋结构改造大多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透露,目前已经向广州市政府起草了相关报告,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房屋私改问题的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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