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去年楼市的伤心故事重提,并细心归结、整理好,绝非想将别人之苦当笑料,我们更想得到教训和经验。分析别人的伤心故事,客观因素不说,除了主角的粗心大意外,更多的是潜规则的疏忽、不守法规、无视他人安全所造成的。像“楼上房中房,楼下滴屎水”、“楼盘禁用公积金贷款”等等,伤心故事的主角都是无辜被迫吃哑巴亏。在同情之余,市民更该从中获得警醒,不能成为下一年伤心故事的主角,更不能成为制造伤心故事的黑手。
1、楼上“房中房”楼下滴屎水
去年,“房中房”成为广州街坊关心的话题之一,尤其是房改房密集的区域,房东将旧屋一间分为几间,然后分别出租的情况非常普遍。房东是得到了丰厚的租金收入,但同时随意改造老房子也给邻居们带来了诸多问题。
去年7月,家住环市东路某居民楼的王女士,把原本4室2厅3厕改建为7房7厕,然后分别出租。后来,埋在地板下的水管爆裂,“屎尿”便渗透到了楼下的解先生家。更惨的是,经改造后,楼上排污管的位置刚好位于解先生家的客厅和餐厅上,于是他家客厅和餐厅的墙角上渗满了“黄迹斑斑”的污水,臭气熏天。解先生一家只能腾空客房作为餐厅。悲惨的事件还远远没有结束,经交涉,王女士答应进行维修,但维修一拖就是两个多月,解先生家就臭了两个多月。而且维修后王女士也没有恢复原来房屋格局的意思,继续将7间房续租,楼上排污管爆裂、家里滴“屎水”的厄运也许不久又再来临。
像解先生这样深受“房中房”困扰的街坊不在少数,而且大部分“房中房”都处于旺区旺地,但街坊们发现投诉无门,有关部门也难按规取缔。2005年10月9日,天河区房管局发出相关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住宅小区相关改建的监督,但由于大部分房改房小区都缺乏业委会配合监督,有的物管公司在收取“房中房”房东好处后,街坊投诉就不了了之。更让街坊哭笑不得的是,现有市国土局发文的管理办法中,对房中房相关装修所作的处罚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个罚款比改房者一个套间一个月的租金还少。
因此,有关部门正式立规,根治广州“房中房”问题,还街坊一个清净的居住环境,是很多广州市民在新一年所企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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