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居住权登记拟出台新规 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

观点网

2024-10-24 09:28

  • 《办法》共26条,包括总则、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规定及附则六方面内容。《办法》明确,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权利人必须为自然人,居住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观点网讯:10月24日消息,《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共26条,包括总则、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规定及附则六方面内容。《办法》明确,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权利人必须为自然人,居住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办法》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

    审校:劳蓉蓉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