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可申请补发

观点网

2024-06-03 07:25

  • 东莞市调整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规定,取消15个工作日遗失声明期限,简化流程,即日可在门户网站发布声明后立即补发。

    观点网讯:6月3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告,调整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办理事项。根据最新规定,遗失声明期限从15个工作日取消,简化了补发流程。

    即日起,权利人在东莞市申请补发遗失或灭失的证书时,只需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即可立即获得补发。该举措旨在贯彻自然资源部近期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提高行政效率,便利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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