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公司此前已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10日、7月24日、8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观点网讯:8月20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1年6月3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06号),要求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公司此前已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10日、7月24日、8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该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9月3日前回复《问询函》。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