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的120.4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65万份的33%。
观点网讯:9月22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经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6.3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总价款101.35万元。
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45万股,回购价格为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62.99万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9万股,回购价格为4.31元/股,回购总价款38.36万元。
豫园股份表示,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据悉,上述7名激励对象为苏璠、戴琦、周成、夏菊香、李项峰、王伟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劳动合同;曹荣明因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此外,豫园股份还发布另一则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
据了解,该公告指出,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的120.4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65万份的33%。
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85元/股,或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