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表示,签立购买协议后,公司将就票据发行作出进一步公告,同时公司将就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向新交所作出申请。
观点网讯:1月8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建议发行优先票据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票据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发售价及利率,将由瑞信、德意志银行及海通国际作为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以及中银国际、巴克莱、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佳兆业金融集团、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及香江金融作为票据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进行的累计投标厘定。
同时待落实票据之条款后,预期瑞信、德意志银行、海通国际、中银国际、巴克莱、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佳兆业金融集团、富昌证券有限公司、香江金融与本公司等各方将订立购买协议,据此瑞信、德意志银行、海通国际、中银国际、巴克莱、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佳兆业金融集团、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及香江金融将为票据的初步买家。
佳兆业表示,签立购买协议后,公司将就票据发行作出进一步公告,同时公司将就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向新交所作出申请。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