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10.41亿转让与普洛斯合资物流公司20%股权

观点网

2019-11-15 18:28

  • 11月1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底价10.41亿元。

    观点网讯:11月1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底价10.41亿元,信息披露日期为2019-11-18至2019-12-13。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1-21,由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CHINA LOGIS TICSHOLDING V SRL持股50%。

    截至2019年8月31日,标的企业营业收入1.97亿元,营业利润1.07亿元,净利润7997.17万元,资产总计2.22亿元,负债总计9.64亿元,所有者权益12.5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同时,公告还显示,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取得B1005(J)地块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均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68,520,000.00元及地块道路分摊费为18,325,476.25元,并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取得土地使用产权证B1005产权号《沪房地南字[2009]第010768号》。

    由于存在大量违章建筑,致使该地块自取得以来的10年里无法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周边道路亦未完成建设,原土地一级开发商也未能与被评估单位办理正常的土地交接手续。同时,由于被评估单位无法履行该等地块的管理职责,致使该地块存在不明人员和车辆进出倾倒垃圾及堆土,截止目前已形成较大的垃圾堆,该等违章占用已严重影响到该地块在未来的开发和使用。

    为了彻底解决B1005(J)地块的开发问题,上海临港管委会于2017年初牵头多方协调,提出了由被评估单位出资,政府主导的协议动拆迁方案。但由于被评估单位股东双方意见分歧,管委会的协议动拆迁方案并未得以执行。

    2019年7月至8月,国家环保督察组在上海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在临港管委会的自查自纠行动中,发现B1005(J)地块的违法占用情况严重,各种渣土堆放、乱挖鱼塘、随意种植蔬菜等不规范现象,已严重影响了临港新城的形象建设。后被评估单位会同上海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芦潮港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磋商,各方均认同管委会给出的整改要求,并应立即着手进行整改。

    此后,经被评估单位股东双方协商,现已就B1005(J)地块的开发达成一致并签署合资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应共同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以尽快解决地上拆迁问题,并积极推进后续项目开发建设”。上,为了尽快解决B1005(J)地块的历史遗留问题,启动后续项目的开发建设,被评估单位建议尽快落实临港管委会的动拆迁方案,并已于2019年9月6日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请集团协调管委会,由被评估单位出资,政府主持启动B1005(J)地块的动拆迁工作。

    由于上述动拆迁方案及成本费用尚没确定,本次在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中,未考虑上述由被评估单位承担的动拆迁成本对评估值的影响。

    审校:徐耀辉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资本

    出售

    普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