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因项目开发需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大连华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藤”)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年利率为15%。此次委托贷款大连华藤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大连华藤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年利率为15%。此次委托贷款大连华藤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大连华藤提供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大连华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姜权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4、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70号
5、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24,000万元,占80%股份;大连森垒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20%股份。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2、定价政策:公司拟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大连华藤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5%;此次委托贷款大连华藤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上述定价为参考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经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大连华藤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大连项目的开发建设,该笔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