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一份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之公布,其中包括有关拟出售太子道东物业及拟认购阳光房地产基金单位之关连交易,以及就本集团与阳光房地产基金集团之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作出之修订。除本公布之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所赋予之涵义与该公布相同。
兹亦提述一份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之阳光房地产基金之公布,有关公布指由于在今天举行之阳光房地产基金特别大会上,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投票少于50%赞成批准买卖协议及基金单位认购协议项下其中包括建议交易以及清洗豁免之提呈普通决议案,故该提呈决议案不获通过。
因此,谨通知,出售、认购,以及买卖协议及基金单位认购协议项下之其他交易将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