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为保证我公司土地竞拍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我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利息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40%,借款期限为1-3年。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且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向中房集团累计借入49,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24,000.00万元,余额25,000.00万元。
余额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