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刊发。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Shui On Development拟向亚洲及欧洲之机构投资者进行票据国际发售。票据预计将由Shui On Development发行以及由本公司担保。就建议票据发行而言,本公司将向若干合资格机构投资者提供先前可能未公布之本集团近期公司及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之讨论及分析、关连方交易及债务资料。建议票据发行之完成须视乎市场状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法国巴黎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渣打银行及瑞银作为初始购买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负责管理建议票据发行。
倘若发行票据,本集团拟将票据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偿还将于短期内到期之现有债务以及拨付有关本集团房地产或设备之资本开支。本集团可能会因应市况变动而调整计划,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
票据已获原则上批准于新交所上市。新交所对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意见或报告是否正确概不负责。票据获准纳入新交所正式上市名单不得视为本公司、Shui On Development或票据之价值指标。票据未曾亦将不会申请于香港上市。
此外,本公司拟为市场提供若干最新进展。截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四个月,本集团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合共人民币51.55亿元,并产生额外银行借款合共人民币48.45亿元。
由于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无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之协议,建议票据发行未必能够落实。建议票据发行之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
倘就建议票据发行签署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