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Hsin Chong Construction Group Ltd.(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起,张小英先生(「张先生」)及阎杰先生(「阎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张先生及阎先生之履历详情分别载列如下:-
(a) 张先生
张先生,现年58 岁,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加入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物产集团」)(前称天津市物资管理局及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所属木材总公司,曾先后担任经营科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一九九九年开始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彼现为于天津物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津物产集团之子公司)之董事长,主要负责项目的总体运营和开发,全程指导专案的设计、建造和管理工作。从业十余年间,张先生领导天津及中国内地多个大型房地产开发专案,主要项目包括天津米兰世纪花园、天津明家庄园等,总开发面积逾160 万平方米。张先生长期担任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拥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并在国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张先生毕业于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持有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以及房地产行业高级评估师资格。
(b) 阎先生
阎先生,现年 50 岁,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加入天津物产集团(前称天津市物资管理局及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曾先后于财务部、审计部及资产部任职。从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今,彼一直担任天津物产集团企业发展部部长。阎先生于财务、审计、投资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均拥有丰富管理经验,并主持或参与多个境内外重大并购重组项目。阎先生为天物投资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亦为天津物产集团多家子公司之董事。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彼为Palabora Mining Company Limited(于南非约翰尼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已于二零一四年退市)之董事。
阎先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持有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有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等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布日期,(i)张先生及阎先生于过去三年内概无持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亦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职位或董事职务;(ii)彼等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彼等概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于本公布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之定义,张先生及阎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根据彼等各自与本公司订立之委任函,张先生及阎先生之任期全部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起为期两年。彼等将任职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于会上重选连任。其后,彼等将根据本公司之细则至少每三年一次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张先生及阎先生有权就担任非执行董事收取年度袍金港币220,000元;其乃参照彼等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场情况后厘定(须经董事会不时审阅)。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张先生及阎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张先生及阎先生履新。
承董事会命
Hsin Chong Construction Group Ltd.
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王英伟
香港,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