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5月22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关联董事王轶磊和胡巍华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轶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胡巍华女士现任公司现任董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王轶磊先生购买的商品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武林外滩项目的外滩里酒店式公寓一套。
胡巍华女士购买的商品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武林外滩项目的外滩里酒店式公寓一套。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涉及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为武林外滩项目外滩里酒店式公寓统一对外销售价31998元/平米。
(二)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1、王轶磊先生所购买的武林外滩项目外滩里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102.56平方米,总价3,281,715元。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为首付五成,其余部分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2、胡巍华女士所购买的武林外滩项目外滩里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109.15平方米,总价3,492,582万元。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为首付五成,其余部分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属于公司日常的产品销售行为,基于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王轶磊、胡巍华两位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为武林外滩项目外滩里酒店式公寓统一对外销售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2014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时,经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