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言
凯德商用产业有限公司(「凯德商用」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述:
(a)于2014年4月14日(「要约公告日期」)所公布凯德集团有限公司(「凯德」)的全资附属公司Sound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要约人」)为将凯德商用除牌而就本公司股本中全部余下普通股(「股份」)按每股要约股份2.22新元的现金价格(「要约价」)提出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要约」);
(b)日期为2014年4月28日的有关要约的要约文件(「要约文件」);及
(c)本公司发布的日期为2014年5月9日的有关要约的受要约人通函(「受要约人通函」)。
本公告所用词汇及本公告并无定义的词汇与受要约人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要约修订公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Credit Suisse(Singapore) Limited及Morgan Stanley Asia(Singapore)Pte.(「要约人财务顾问」)(为及代表要约人)已于今日宣布(「要约修订公告」)要约将进行修订(「经修订要约」)。
要约修订公告的副本随附于本公告,亦可于新交所网站(www.sgx.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股东务请全文仔细阅读要约修订公告。。。
要约修订公告的主要条文载列如下:
(a)经修订要约价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要约价将就每股要约股份修订为现金2.35新元(「最终要约价」)。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述,要约人将不会进一步修订最终要约价。
要约股份将须:
(i)全额缴足股款;
(ii)免受一切产权负担;及
(iii)连同于要约公告日期及其后所附带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权益,包括收取及保留本公司于要约公告日期或其后所公布、宣派、派付或作出的全部分派(如有),惟已于2014年4月17日举行的凯德商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于2014年5月16日或前后支付予股东的2013财年末期股息除外。
倘本公司于要约公告日期或其后公布、宣派、派付或作出任何分派(2013财年末期股息除外),而要约人无权就要约提呈以供接纳的任何要约股份全额收取该分派,就该要约股份应付的要约价将减去该分派金额。
(b)豁免接纳条件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要约人的财务顾问已(为及代表要约人)宣布,要约人现豁免接纳条件。
根据要约修订公告,要约人于要约文件中有权利豁免遵守接纳条件或将此条件下调至低于要约结束时全部已发行股份所附90%以上投票权的的水平(无论如何须在50%以上),惟须待新加坡证券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于要约公告日期,凯德已持有凯德商用已发行股份约65.3%,及于要约修订公告日期,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凯德商用已发行股份约70.4%3。要约人已获得新加坡证券委员会的同意豁免接纳条件,惟经修订要约须于寄发修订通知书日期后额外14天仍将维持可供接纳,且已接纳初步要约的股东获准于修订通知日期起计八(8)天(即要约修订公告日期起计八(8)天)内(「撤销期间」)撤销其接纳。
(c)要约获宣布为无条件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由于接纳条件已获豁免,及要约无须符合任何其他条件,要约已获宣布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规定,将于本公告日期起计十天内向下列股东作出适当付款:
(i)彼等已于要约修订公告日期或之前有效接纳要约;及
(ii)彼等并无于撤销期间内撤销要约。
已提前接纳要约且并无于撤销期间内撤销要约的股东将收取每股要约股份的最终要约价。。。。
(d)寄发修订通知
根据要约修订公告,一份有关修订要约价及豁免接纳条件的通知书将适时寄发予所有股东。
(e)延长结束日期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根据《守则》第22.6条,于要约就接纳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后,在要约应已于其他情况下结束当日后最少14天期间,要约仍将维持可供接纳。
因此,要约的结束日期已自2014年5月26日下午5时30分(新加坡时间)延长至2014年6月9日下午5时30分(新加坡时间)或要约人或其代表不时公布的较晚日期。
(f)其他条款
诚如要约修订公告所公布,除上文所载对要约价的修订、接纳条件的豁免及结束日期的延长外,要约文件所载就要约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保持不变。
凯德商用─S:公告-有关凯德商用产业有限公司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