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的规定而作出。
建议票据发行
绪言
本公司建议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票据国际发售。票据预计由本公司发行并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
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须视乎市场情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为花旗、中信里昂证券、德意志银行及摩根士丹利,负责管理建议票据发行。
票据并无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票据会根据第144A条在美国境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或依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之离岸交易中发售或出售。票据概不会发售予香港公众人士,且将不会向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配售。
就建议票据发行而言,本公司将向若干专业投资者提供先前可能未公布的本集团若干企业及财务资料。为公平、有效及适时向股东及投资人士发布资料,该等资料的摘录随附于本公告,而本公告可于本公司网站www.maoye.cn查阅。
进行建议票据发行的理由及建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百货店的经营及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并在中国多个富庶地区为领先的连锁百货店运营商。目前,本公司主要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及经济高速增长地区的二三线城市发展未来百货店。
倘发行票据,本公司拟将发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作就现有债务再融资而余款拨作一般企业用途。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建议票据发行是为本公司筹集额外资金的良机,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建议上市
本公司正向联交所提出申请,将票据以债券形式上市及买卖,及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本公司已取得联交所就票据上市的合资格函件。票据于联交所上市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本集团或票据的价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