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有关原先票据发行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有关额外票据发行之公布。
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与国泰君安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本金总额为250,000,000港元的额外票据将与原先票据合并并构成单一系列。
购买协议须待达成或豁免本公布所载之先决条件后方告完成。此外,购买协议可于若干情况下终止。由于购买协议未必会完成,故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以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于扣除包销佣金及若干估计发售开支后,额外票据发行之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40,4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是次额外票据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作其现有及新物业项目(包括建筑成本及土地溢价)及用作一般公司用途。
已收到联交所有关额外票据仅透过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债务发行之方式于联交所上市之上市资格函件。额外票据如获准纳入联交所并不被视为本公司或额外票据之价值指标。
水务地产:建议发行于二零一六年到期2.5亿港元12.5厘的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