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8.34元/股调整为8.3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100,481,928股。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34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首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日披露的2013-32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4月21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2,188,9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预计该分配方案共分配19,687,558.64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9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披露的2014-32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对本次非公开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8.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34元/股-0.04元/股)/(1+0.00%)=8.3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0,481,928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834,000,000.00元/(8.30元/股)=100,481,928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