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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关于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作者: 顺发恒业     时间: 2014-03-10 10:18:37    来源: [ 观点网 ]

本公司同意为顺发有限在上述合同中涉及支付标的项目收益、补足款以及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有限)拟与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金元顺发转2014-1),该合同项下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涉及融资标的为人民币7亿元,期限12个月,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进行监管。本公司同意为顺发有限在上述合同中涉及支付标的项目收益、补足款以及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经公司201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3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并经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3年4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计划在201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单笔担保事项将不再另外出具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按照实际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顺发有限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为7亿元,当年累计为子公司担保金额10亿元,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3月10日

  注册地点: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注册资本:7.835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7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顺发有限融资是专项用于自有项目开发,公司为顺发有限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5亿元,加上本次预计担保金额7亿元,累计担保金额为1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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