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公司与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书》,公司将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完成龙岩陆地港片区内面积约5100亩开发用地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合作进行龙岩陆地港片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采用滚动开发模式,开发资金由公司投入,首期启动资金人民币10亿元,后续资金根据项目需要进一步投入。同时,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成享有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龙岩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负责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具体实施,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与该土地一级开发事项相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将公司参加该土地一级开发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