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经过本公司初步核算数据,预期本集团将录得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应占亏损约人民币60百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亏损主要是由於在有关期内,宏观经济持续调整,本公司所属水泥企业所在区域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93,648,000,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7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初步核算数据,乃未经本公司审计师审计或审阅。财务资料详情将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业绩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