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控股全年收益为8.16亿港元 股东应占溢利1.73亿

观点网

2020-04-01 03:56

  • 期内该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港币1.731亿元(2018年:港币1.21亿元),相等于每股基本盈利26.1港仙(2018年:18.2港仙)。

    观点网讯:3月31日,爪哇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度业绩报告表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为港币8.164亿元(2018年:港币7.788亿元)。收益主要来自确认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酒店营运的收益及金融投资收入。

    据观点新媒体查看数据了解,爪哇集团2019年度溢利为港币1.731亿元(2018年:港币1.213亿元)。本年度的增加主要来自年内金融投资的利息收入增加;及位于英国伦敦33 Old Broad Street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

    期内该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港币1.731亿元(2018年:港币1.21亿元),相等于每股基本盈利26.1港仙(2018年:18.2港仙)。

    所公布的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已计及经扣减递延税项之投资物业的重估增值港币3850万元(2018年:港币1090万元)。倘不计算有关重估增值的影响,该公司股东应占集团的溢利净额为港币1.346亿元(2018年:港币1.101亿元),相当于每股20.3港仙(2018年:16.6港仙)。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应占本集团的权益为港币62.504亿元(2018年12月31日:港币60.116亿元)。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9.4元,而于2018年12月31日为港币9.1元。

    审校:刘满桃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资本

    业绩

    爪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