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1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4年中期报告称,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3%;实现净利润2.4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6%。
其中,房地产业实现结算收入30.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42%;实现结算面积29.6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25.50%;实现销售金额29.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4%;实现销售面积32.9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25.92%。
福星股份表示,武汉市场辐射面积较大、房价较低、泡沫较小,随着武汉城市功能的逐步改进、城市交通的不断改扩建、“1+8”城市圈的不断完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武汉对周边及全国外来人口定业安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刚需支持充足,房价预计会稳中有升、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同时,福星股份2014年公司债(第一期)也于8月22日起发行。该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6亿元,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华西证券和国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8月26日为网上申购日和网下认购起始日。
另悉,8月21日,福星股份还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双方约定,福星股份将为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向华融资产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显示,8月20日,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对武汉置业50亿元的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并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