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订立3份新协议提高贷款结存余额
时间: 2014-06-30 16:59:12    来源: [ 观点网 ]

根据新框架协议收取的贷款利率将为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的现行基准利率。

  观点网讯: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6月30日公告称,上海银汇与本公司及上港集团,方兴融创与上海拓丰、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金茂长沙与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分别订立新框架协议以取代原框架协议,修订所提供贷款之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及利率。

  据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上海银汇向上港集团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4亿元,方兴融创向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所合共提供的借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6.71亿元,金茂长沙向中建长沙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6.6亿元。

  而根据新框架协议,上述每笔委托贷款的实际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海银汇向上港集团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将增加至人民币16亿元,方兴融创向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所合共提供的借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将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金茂长沙向中建长沙所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结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将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

  方兴地产又称,根据新框架协议收取的贷款利率将为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的现行基准利率。尽管该利率一般而言较银行收取的贷款利率及原框架协议下各方议定的利率为低,但公司相信,较低的利率安排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告显示,上海银汇由方兴地产及上港集团分别持有50%的权益;上海拓丰为方兴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方兴融创由上海拓丰、天津奥城及北京恒基分别持有51%、24%及25%的权益,为方兴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金茂开发为方兴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金茂长沙由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分别持有80%及20%的权益,为方兴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发稿:实习生 陈攻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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