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7日,保监会网站发布险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知,正式对险资投资信托产品进行规范。
根据通知,保险投资不得投资单一信托计划,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受托人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
对于信托计划投资标的,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此外,通知称,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配备独立的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责任追究机制,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比照专业责任人,纳入风险责任人体系进行监管。
通知还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基础资产涉及的不动产等项目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地域,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情形的,应当于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已达1442.9亿元,占保险资金总投资资产的1.9%,占集合信托计划总规模5%以上。
此前,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经过调研,总结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中存在三方面问题:基础资产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类,两类占比约为64%;保险机构对信托计划投资的决策机制不健全;部分保险公司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现象。
业内人士称,5月份是基建和房地产信托到期的高峰月,保监会此次对险资投资信托产品进行规范,主要是为了防范险资运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