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9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接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文件,公司B118-0074宗地闲置处置方案由“收回土地使用权”调整为“收取闲置费,建设保障性住房”,具体开发建设方案及计划需经政府有关单位确认。深物业于2014年4月9日缴纳了土地闲置费。
公告显示,2002年7月,深物业与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了协议,约定将B118-0074号宗地交由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原定为“福昌大厦二期”,后更名为“福汇华苑”)。该宗土地面积4753.7平方米,规划批准建设住宅30000平方米,商业500平方米。
此后因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政府有关部门停止了对企业开发微利房的审批,该项目被迫暂停。
深物业称,2008年1月,公司收到原市国土局直属分局复函,称“按闲置用地收回B118-0074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管理”。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B118-0074号宗地进行了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当即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表示异议并积极就上述土地未能如期开发的原因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告称,最新进展情况是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接到《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B118-0074宗地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闲置因素,我司B118-0074宗地闲置处置方案由“收回土地使用权”调整为“收取闲置费,建设保障性住房”,具体开发建设方案及计划需经政府有关单位确认”。
深物业表示,由于公司对B118-0074号宗地进行了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约590万元)将进行全额转回。该项土地具体建设方案尚未明确,其它影响暂时无法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