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日前,财政部、住建部决定,从2014年起,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资金,整合归并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同时,财政部网站还下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称,专项资金今年共计1158亿元,比去年执行资金数额增长了14.3%。
从具体使用范围看,整合后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对此,国经中心副研究员王天龙表示,“这种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将会驱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进展。”
据悉,2013年到2017年国家将推进1000万套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量至少2.5万亿元,在市场资金对棚改项目有所顾虑的情况下,这亟须建立成本相对较低、稳定的融资来源作为保障。
目前,除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国家开发银行也是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之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放心保)机构等积极参与。
国开行表示下一步要创新融资方式,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工程建设规划和资金需求,根据每年工作安排,确定“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另悉,近期已有不少城市公布保障房建设计划,如2014年合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49万套,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00户;重庆市计划到2017年完成主城区城市棚户区580万平方米7.74万户房屋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