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养老用地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作者: 见习编辑 罗舒晗     时间: 2014-04-08 16:41:19    来源: [ 观点网 ]

会议提出,应将养老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用地,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

  观点网讯:4月3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7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养老用地供应与监管等有关政策。据悉,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完善有关土地供应政策,大力保障养老用地供应,规范养老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会议提出,应将养老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用地,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为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同时,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

  会议还提出,要加强养老用地监管,防范以养老名义“圈地”以及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分割转让等方式处置养老用地行为的发生。

  此前于2013年1月11日,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的徐绍史曾表示将继续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其中工作重点之一是要研究探索支持养老用地政策。2013年养老设施用地首次纳入北京土地供应计划。

  2014年3月29日,北京市公布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显示,今年北京市计划供地总量为5150公顷,其中单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约100公顷。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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