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进行建议票据发行。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须受市况及投资者反应规限。票据的定价,包括总本金金额、发售价及息率将由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银国际、花旗、德意志银行及汇丰透过使用入标定价的方式厘定。在落实最终票据条款后,中银国际、花旗、德意志银行、汇丰及本公司等将订立购买协议。倘票据予以发行,本公司现拟将票据集资额用作偿还其若干现有债务、拨付收购用作住宅及商业物业发展的土地(包括透过收购拥有发展用地或资产的实体的股权)所需资金及用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的变动调整其计划,并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议票据发行的集资额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已获联交所授出票据上市的资格确认。票据是否获纳入联交所并不视为本公司或票据价值的指标。
由于截至本公告刊发当日尚未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故建议票据发行不一定会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倘购买协议获予订立,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