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就发行票据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刊发的公告。
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就发行于二零一九年到期之300百万美元10.625%优先票据与花旗、美银美林、法国巴黎银行及滙丰订立购买协议。
发行票据估计所得的款项净额在扣除包销折让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后将约为294.5百万美元,而本公司拟运用所得款项净额为其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为现有及新增物业发展项目(包括土地款及建设费)提供资金以及作其他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已收到原则上批准票据于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价。原则上批准票据于新交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视为本公司、票据、附属公司担保、附属公司担保人或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如有)的价值指标。新交所概不就本公告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并无寻求票据在香港上市。
花样年:发行于二零一九年到期之300百万美元10.625%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