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月11日晚间公告,为促进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于2013年1月8日与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资本”)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接受其通过中国银行内江分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亿元(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金科同意自合同履行日起按综合融资成本11.3%年率向相关方支付资金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将分三期到位(第一期40,000万元,第二期30,000万元,第三期30,000万元),其本金将按照对应合同约定可提前还款或到期一次性还款。
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至成立之日起两年。
金科表示,本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其利率公允,并有助于增加该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业务发展。
公告另披露,截止2012年末,金科经审计总资产为5,201,520.94万元,净资产为694,601.43万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4,865.57万元,净利润127,937.52万元。
截止2013年9月末,金科总资产为6,331,988.04万元,净资产774,509.6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9,764.04万元,净利润93,20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