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7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旗下23.84公顷土地,因09年拍下至今尚未开发被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该地块截至2013年9月30日账面净值为2.11亿。
公告称,12月6日,扬州万运收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告知函》,被告知扬州万运于2009年取得的位于广陵新城沙湾路东侧、运河东路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号分别为3-115-34、3-115-35、3-115-36、3-115-37、3-115-38,土地面积为23.84顷,上述土地至今尚未开发,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整改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拟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日,经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决定:一、确定予以收回位于广陵新城沙湾路东侧、运河东路北侧的地块,地号分别为3-115-34、3-115-35、3-115-36、3-115-37、3-115-38,土地面积为23.84375公顷;二、收回上述地块作价原则为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入账的土地成本,另给予适当补偿;三、拟由扬州广江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施操作。
泰达称,因补偿事宜尚在落实中,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其将积极与扬州广江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就土地补偿事宜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