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总收入约145,2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205,500,000港元),包括出售证券所得款项总额4,5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62,600,000港元)及酒店业务和其他业务分部之收入合共140,8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142,9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年度亏损为161,900,000港元,而去年为120,300,000港元。年内亏损主要由于就撇减有待开发物业确认的减值亏损120,500,000港元,而去年的亏损则主要由于撇销中国佛山市财神酒店若干旧楼宇及设施的拆卸账面值66,100,000港元。
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
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本集团继续保持资金充裕之状况,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116,1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26,700,000港元)(主要为港元),及有价证券总值50,2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无)。
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总额(列为“其他应付款”之公司信用卡应付款项除外)为101,600,000港元(二零一二年:123,100,000港元)。银行借贷以人民币计值,须于一年内偿还及按浮息基准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