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0月28日公告称,为避免土地市场成交项目出现延期缴纳土地开发补偿费等违约情况,将继续加强履约管理。
该局要求,自2013年10月,对于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竞得土地,但未按期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的企业将暂停参与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活动直至完成缴纳工作。
情节严重的,如逾期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超过90日以上的,或者未按相应宗地的补偿协议约定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两次以上的将予以网上公告,并暂停该企业及其股东和子公司参与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活动,暂停期限自取得《土地开发补偿费缴纳说明》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同时,上述相关违约情况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其实,除了此次明确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外,就在本月22日,北京住建委还发布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俗称“京七条”)以控楼市,该意见明确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加大房屋供应力度,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