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家银行均可互办公积金提取业务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10-25 10:59:15    来源: [ 观点网 ]

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均可相互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这些银行之间并没有公积金转账账号与办理银行对应的限制。

  观点网讯:10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均可相互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这些银行之间并没有公积金转账账号与办理银行对应的限制。

  据悉,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具体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市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共有400余个网点。

  根据通知,职工持上述其中一家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均可到全市任意一家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11家归集银行相互间均可办理公积金转账业务,并没有公积金转账账号与办理银行对应的限制(如持建设银行的储蓄卡可到工商银行归集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此外,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新系统上线前从未提取过的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通知还提出,需提交的资料除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的购房资料原件包括有:⑴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若房产证、购房合同由于办理贷款被抵押在银行的情况,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⑵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新功能上线后,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办理提取,提取资料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的,如之后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产办理提取的,每次均需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原件。

  其实,从今年9月26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上线,这意味着职工可到11家银行400余个银行网点的任意一个网点提取公积金,不受跨行限制,而且不需缴纳任何手续费,跨行产生的费用由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



(审校:劳蓉蓉)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