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6.6亿获长春天津六地 总面积超51公顷
作者: 见习编辑 杨泽伟     时间: 2013-10-21 18:36:22    来源: [ 观点网 ]

新华联子公司近期竞得6宗地块,长春占5宗,天津1宗。土地总面积51.16公顷,成交总价6.59亿元。

  观点网讯: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10月21日连发两个公告称,旗下子公司近期竞得6宗地块,长春占5宗,天津1宗。这6宗土地面积51.16公顷,成交总价6.59亿元。

  其中,新华联全资子公司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了位于长春九台市的2013-008-100-1至4号地块,及2013-008-101-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这5宗土地总面积约36.90公顷,成交总价1.59亿元。

  据介绍,其所拿5宗长春地块均位于九台市西营城街道办事处。其中2013-008-100-1至3号三宗地块,均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总地块面积15.61公顷,出让年限70年,1<容积率≤1.2,成交总价格5364万元。

  而另两宗地则为批发零售用地,其中2013-008-100-4地块占地9.86公顷,规划设计条件1<容积率≤1.8,成交价格4995万元。2013-008-101-2地块占地11.42公顷,规划设计条件1<容积率≤1.2,成交价格5496万元。

  另外,新华联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了位于武清区高村乡海逸道北侧的津武(挂)2013-108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告表示,该地块与北京市通州区接壤,紧邻京津高速牛镇出口,交通便利。地块东至武清区高村乡台头村农地,南至学院道、海逸路、武清区高村乡台头村农地,西至武清区高村乡台头村农地,北至武清区高村乡台头村农地。面积为14.26万平方米,用作住宅用地,容积率1.0-1.1,绿地率不少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30%。成交价格5亿元。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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