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交易时段后),南兴(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i)就收购事项与卖方及卖方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及(ii)就购股权与授方及授方担保人订立购股权协议。
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南兴已有条件地同意购入及卖方已有条件地同意出售其于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本权益,相当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之50%。有关代价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相当于约1,256,439,251港元),将以现金及发行558,000,000股代价股份偿付。
代价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而发行。
珠光控股:收购目标公司50%股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