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项
宏声远景由北京共景实益拥有90%及由独立第三方拥有10%。北京共景由吴先生及袁先生拥有及控制,彼等均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由于宏声远景为吴先生及袁先生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因此宏声远景亦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以及收购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1%但少于5%,收购只须符合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而可获豁免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根据协议,为项目宏声远景将以实物投资方式向项目部注入协议定价为人民币150,000,000元(相等于约188,550,000港元)的地块,而同景置业将以现金投资方式向项目部注入人民币200,000,000元(相等于约251,40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