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竞投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通过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行的挂牌出让活动,成功以约人民币721.0百万元(相等于约911.3百万港元)的地价投得位于中国珠海市横琴新区的有关土地。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竞投人与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有关购地交易的《成交确认书》。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竞投人将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与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有关购地交易的《土地合同》。
由于地价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购地交易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该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