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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实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与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作者: 中福实业     时间: 2013-07-25 18:12:31    来源: [ 观点网 ]

2013年7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有限公司与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情况概述

  2013年7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城公司”)与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工工程”)签署了《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台湾荣民工程事业管理处,创立于1956年,1998年更名为荣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民营化改制,2009年9月完成民营化改制,同年11月与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合资成立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207号12楼

  法定代表人:欧来成

  实收资本:1370,000,000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道路、桥梁工程、港湾建筑、机场、工业区等综合性统包工程及机电制造等。

  荣工工程是台湾地区一家颇具规模和实力的综合性工程营造企业,参与台湾十大建设、台北101大楼、雪山隧道等项目建设。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有限公司与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4月9日本公司与荣工工程共同投资设立福建中荣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3#楼工程。

  2、工程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北侧,金井一路西侧,鸡公山路东侧。

  3、工程范围:本合同为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3#楼工程,其建筑安装面积共计约地下10,562平方米,地上41,486平方米(工程建筑安装面积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范围主要为桩基工程、地下室及基础工程、主结构工程、墙体工程、水电安装及暖通工程、内外装修工程等(详以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准但不含幕墙工程)。

  4、工程期限:一期3#楼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方依照报建进度及需要确定后通知承包方,并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过程中若因重大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等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影响,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6、工程总造价:一期(3#楼)工程总造价暂定为1.8亿人民币(含机电工程,若须另行发包另行协商),工程实际总造价待施工图预算为准(由发包方按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额,材料信息价及工程造价预算规则进行预算并下浮4%后作为本施工图的合同总价)。

  7、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期3#楼工程承包方需垫资到工程总造价的50%或壹亿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在2亿以下时);当工程量完成到50%或壹亿元人民币后(工程总造价在2亿以下时),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完整的付款资料并经审核属实后30天内支付该工程合同总造价的40%或捌仟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在2亿以下时)。余下工程按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分项工程结算核准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额的95%,另5%作为工程保修金。

  8、工程质保金:合同价款的10%,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支付。

  9、奖励与惩罚: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20%归承包方,20%归设计单位。

  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总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总赔偿金额不得超出合同总价的2%。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按应付款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10、合同生效方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工程价款的,承包方缴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福广场一期(3#楼)工程总造价暂定为1.8亿人民币,鉴于公司已安排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实际投入17,600万元,尚有12,400万元待投入,项目合作方厦门海潭为有限合伙企业也将按其20%的持股份额同比例投入,同时根据合同,承包方荣工工程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垫资,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面紧张。此外,荣工工程作为台湾地区一家颇具规模和实力的综合性工程营造企业,在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有助于中福广场一期(3#楼)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风险提示

  根据计划,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3#楼工程项目将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春节期间开始预售,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气候环境、地质条件、设计方案调整、资金安排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工期延期,项目最终预售时间可能因此延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福实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与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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