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延至30年
作者: 见习编辑 黄庆杏     时间: 2013-06-27 10:29:45    来源: [ 观点网 ]

将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每月还款额可减少两成以上,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观点网讯:宁波市住建委6月26日发布消息,宁波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经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在贷款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将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每月还款额可减少两成以上,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除了减轻借款人的还贷压力,借款人可贷的公积金额度也提高了。以公积金缴存基数3000元计算,贷款期限延长10年后,借款人可多贷14.4万元。

  此外,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而此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致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无法选择30年,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现在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组合贷款的借款人也可以选择30年商业银行贷款,由此减轻还款压力。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延长还款最长时限虽然减少了月供,但还款总额增加不少,市民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和未来经济情况进行判断。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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