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协皇订立协皇认购协议,据此,协皇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同意向协皇配发及发行协皇认购股份(即1,571,000,000股新股份),认购价为每股协皇认购股份0.14港元。协皇认购协议须待下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另外亦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景林订立景林认购协议,据此,景林同意认购或安排认购,而本公司同意向景林或其身为经理之其中一项基金配发及发行景林认购股份(即871,000,000股新股份),认购价为每股景林认购股份0.14港元。景林认购协议须待下文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协皇认购协议与景林认购协议各自并非互为条件。
该等认购股份(即2,442,000,000股新股份)相当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9.63%及经配发及发行该等认购股份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41%。
认购价较(i)股份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即该等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143港元折让约2.10%;(ii)股份于直至及包括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止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149港元折让约6.04%。
预期该等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341,700,000港元,并将用作物业收购及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