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5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21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江劲松先生提名,董事会推荐,聘请王海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符合各项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海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海刚,1978年7月生,中国国籍,法学学士,律师。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助理,2005年4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栖霞区汇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