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土地使用权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就有关可能收购土地之土地使用权之公告。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透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之挂牌出让成功以人民币506,000,000元(折合约625,264,000港元)投得一幅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之土地之土地使用权。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投标者之资格审核经已完成,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签发成交通知书。有关收购之土地出让合同将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或之前订立。
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3)条,收购事项将构成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33A条,收购为一项合资格物业收购,须遵守申报、公告及通函之规定,惟符合上市规则第14.33A条所述之所有条件,则可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