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法 宝安地产及责任人遭证监会处罚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2-12-30 23:16:57    来源: [ 观点网 ]

证监会认为,鸿基公司2007年3月19日澄清公告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其“代持股”问题,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观点网讯:宝安地产12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及信披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为,鸿基公司2007年3月19日澄清公告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其“代持股”问题,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宝安地产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邱瑞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鸿基公司证券部经理任国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副总裁罗伟光,副总裁罗竣,及财务总监、副总裁余毓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邱圣凯、高文清、颜金辉、庄伟鑫、吕改秋、周可添、陈凤娇、何祥增、魏达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宝安地产是于2010年11月4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稽查局立案调查。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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