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5日,福星股份刊发公告表示,2009年12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红桥村村民委员会、武汉泓博城中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一份《红桥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三方合作建设红桥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所需投资金额拟定为35.4048亿元。
而为促进红桥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项目的发展情况,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所涉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为此,2012年12月24日,福星惠誉、红桥村村委会及泓博投资三方为顺利实施红桥村项目和该项目挂牌出让活动,就改造建设项目所涉主要事项,以《备忘录》方式确认。
《备忘录》提示,红桥村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后,红桥村项目所涉开发用地规模为37.81公顷(含国有整合地块),分别以A包、B包和C包组成。项目建设总规模由110.64万㎡调整为171万㎡,该项目所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总价款也相应调整为人民币53.12亿元。
同时,将原《合作协议书》关于集体补偿的约定变更为:福星惠誉将集体补偿金额6亿元[括2亿元现金补偿和建筑面积7万㎡的商业用房补偿(该商业用房作价4亿元)]直接支付和移交给红桥村村委会,该补偿均包含在总价款中。
另外,上述三方约定,如福星惠誉取得红桥村项目竞得人资格,则《备忘录》所涉总价款实行分期按拆迁进度支付原则,以红桥村村委会名义在福星惠誉指定的银行开立“拆迁安置还建资金专户”,由该三方共管。
红桥村村委会和泓博投资将按《备忘录》的相关约定协助福星惠誉做好该项目的摘牌、领证及拆迁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