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荣安地产6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已经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协商解除了鄞州新城区地块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解除后,公司将获得补偿款41526万元,预计可增加利润9000万元左右。
公告指出,公司曾于2009年12月竞得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A、B、C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后该地块便拟定转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信置业,转让价格为23.07亿元。
后因该宗地块所在村村民有上访等原因,导致该重大合同未能按约定的进度执行,由于政府交地延后,导致公司开发成本增加,故双方决定终止土地出让合同。
由于宁波康信置业至今已付的土地出让金共计23.07亿元,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应返还给宁波康信置业。同时双方确定宁波康信置业的损失以土地款为本金,按年息12%标准进行计算,自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计41526万元。
荣安地产表示,收到上述款项后,现金流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资金实力显著提高,为公司后续拿地提供了可靠支持,有助于公司在严厉的房产调控中进一步扩充实力,实现稳健、持续发展。
资料显示,2009年12月14日,荣安地产在经历了131轮竞价后,成功以23亿元的总价击败万科、雅戈尔置业,拿下了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而该地块高达13765元/平方米的楼面价,也使得其成为当年的宁波地王。
在23亿元拿下该地块后不久,2010年3月9日,荣安地产宣布,收到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函,江西国际信托在函中表示“信托项目条件不成熟”并决定终止双方在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的合作方案,导致荣安地产不得不自行筹集近10亿元以支付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