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1日,深圳控股公告称,该公司于当日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2亿港元的融资协议。
根据融资协议,此次2亿港元为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深圳控股须在融资协议日期起计满三十六个月当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
另外,如果任何人士或任何一致行动人士收购或同意收购深圳控股的控股权;深业集团不再实益拥有深圳控股至少35%已发行股本,或不再为深圳控股之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控制深圳控股管理权;或深圳市政府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深业集团至少51%权益,则此次融资协议将为一项违约事件。
公告还显示,于公告当日深业集团实益持有深圳控股已发行股本约43.91%。倘发生上述违约事件,贷款人可能终止该融资协议,而融资协议项下尚未偿还款项可能要即时到期并应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