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事项
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SODH(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向FPL(本公司持有75%之附属公司)申请以总额为人民币950,912,179元(约港币1,173,966,000元)之现金代价发行新股份。EPL(持有FPL25%股本权益)将不会参与认购新股份。
认购事项将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代价将于认购事项完成时由SODH支付予FPL。代价相等于新股份的面值及人民币950,900,000元(约港币1,173,951,000元)之股份溢价。代价经SODH、EPL及FPL公平磋商后厘定,并已虑及(i)FPL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审计后之净资产值约人民币1,583,000,000元(约港币1,954,321,000元)及(ii)独立估值师世邦魏理仕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瑞虹新城项目所作之估值人民币25,869,950,000元(约港币32,000,000,000元)。代价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FPL于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将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及提供资本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现有债项及支付迁拆费用。FPL将遵守其章程细则及股东协议内有关认购事项的相关规定。
认购事项完成后,SODH于FPL扩大后股本的股权权益将由75%增加约4.81%至79.81%,而EPL于FPL的股权权益将由25%减少约4.81%至20.19%。FPL将继续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数据将继续合并列入本公司之财务报表。
有关FPL之资料
FPL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于本公布日期及认购事项前,FPL之股权由SODH持有75%及EPL持有25%。本公司透过FPL持有瑞虹新城项目(除瑞虹新城六号地块非零售部份外)之74.3%实益权益,及瑞虹新城六号地块非零售部份之99%实益权益。本公司透过FPL亦持有瑞虹新城项目第一期及167号地块之75%实益权益。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FPL之经审计除税前及除税后之溢利分别约为人民币391,000,000元(约港币482,716,000元)及人民币178,000,000元(约港币219,753,000元)。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FPL之经审计除税前及除税后之溢利分别约为人民币799,000,000元(约港币986,420,000元)及人民币389,000,000元(约港币480,247,000元)。FPL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经审计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583,000,000元(约港币1,954,321,000元)。